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2019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浙江省普通本科高校 高等职业学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浙财教〔2016〕49号)、《关于做好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有2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向童,女,学号23219111137,于2024年12月办理完成退学手续,故不再享受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二等助学金。
经综合评价,22计算计科学与技术三,叶俊轩,男,学号22219130132,递补向童同学的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二等助学金。
公示期为2024年2月28日-2024年3月4日
反应问题的方式和要求: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二级学院学工办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 系 人:黄老师 季老师
联系地址:茶山:行政楼217 ;滨海:实训楼3-1-301
温州理工学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