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秋季学期初资助工作的有关通知

作者:【数智学院】 来源:【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添加时间:2024-09-01 浏览:

位老师、同学

新学期伊始,为确保本学期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本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

为做好我校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工作,请需要申请学生资助对象认定的同学准备相关资助对象认定所需的证明材料并在学工系统一窗受理平台(操作流程参考附件)同时发起认定申请。

1、202120222023级学生认定流程和申请时间

1)学工系统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在电脑端登陆网址http://xgxt.wzut.edu.cn/SSO/account/Login选择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进行网上申请请认真填写真实情况并在96日前完成网上申请辅导员请在99日前完成审核

2)一窗受理平台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请按照操作流程参考附件2认真填写真实情况进行网上申请并在96日前完成网上申请辅导员请在99日前完成审核。

2、2024级学生认定流程和申请时间

1)学工系统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在电脑端登陆网址http://xgxt.wzut.edu.cn/SSO/account/Login选择家庭经济困难生认定进行网上申请请认真填写真实情况并在99日前完成网上申请辅导员请在910日前完成审核

2)一窗受理平台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请按照操作流程参考附件2认真填写真实情况进行网上申请并在99日前完成网上申请辅导员请在910日前完成审核

3)申请资助的学生本人填写附件2 温州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纸质版1手写),附件3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1手写相关资助对象评定所需的证明材料请在99日前交给辅导员

二、做好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请督促学生在学工系统提交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单,务必将信息准确填写,审核无误,保证学生及时办理助学贷款相关事宜。于9月9日前提交提交路径:学工系统→生源地贷款信息→生源地贷款信息填报。

特别说明: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回执码,上传回执码信息作为附件。

2.有一类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如农村信用社),没有回执验证码,上传受理证

明等材料作为附件。

3.另一类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需要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后由学生寄回当地生源地资助

中心,此类型没有回执码,将需要盖章的文件拍照或扫描作为附件上传,并在开学后交到所

在学院辅导员处进行盖章。

        注意事项:

1.请同学们务必按规定时间提交贷款回执,未成功提交回执将无法成功申请本学年助学贷款。

2.提交的贷款回执码,学校老师会统一录入贷款系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款项统一打入学校账户,学校扣减学宿费后,剩余金额打回学生个人银行卡。非国家开发银行打入个人账户生源地助学贷款,待款项到账后,需学生自行缴纳学宿费。

3.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同学,先不用交学宿费,如果贷款金额小于学宿费,差额部分需先行支付。

4.助学贷款原则上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本学年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

学,不能同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借款人应认真阅读合同文本,切实履行借款人各项

义务。如国家相关政策发生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5.国家开发银行及各级资助中心有权不经借款人同意按照有关规定公布和使用借款人个人信

息以及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深远影响。





附件2 温州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新生).docx

附件3 温州理工学院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doc

附件4 自愿放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说明书.doc

附件1 (学生)浙江省资助“一窗受理”平台学生操作手册.pptx

附件4 自愿放弃学生资助对象认定说明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