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
为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我院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5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院2025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优”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4%,“校优”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6%。
三、评选办法:
A、按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预留备选名单)。
B、如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相同时,再按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从低到高确定名单。
成绩计算方法(依照学校计算方法操作):
1.总智育成绩等于:
本科:总智育成绩=(第一学年智育成绩×1.1+第二学年智育成绩×1.2+第三学年智育成绩×1.3)/3.6;
专升本:2023-2024学年智育成绩
2.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
本科: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前三个学年综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
专升本:2023-2024学年综合考评成绩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违规违纪,未受过纪律处分。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表现优秀,师生反映良好;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学风建设、公寓文明建设等各类活动,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加社会服务。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
(1)无课程成绩不及格;
(2)智育总成绩要求:省优毕业生排名须在班级前10%,校优毕业生排名须在班级前40%;
(3)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要求:省优毕业生排名须在班级前10%,校优毕业生排名须在班级前40%;
(4)省优毕业生:每学年均获校级奖学金(单项奖除外);
(5)校优毕业生:获校级奖学金次数不少于两次(单项奖除外);专升本学生获校级奖学金次数一次。
(6)学生须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历、学位获得条件;学生原则上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英语专业学生原则上需通过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四级考试,非英语的其他外语获得相应的等级证书。
5.其他要求:
省优毕业生:大学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或其他相当荣誉奖项不少于两次(项);专升本学生获上述荣誉奖项不少于一次(项);
校优毕业生:大学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荣誉奖项不少于一次(项)。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2025.1.7-2025.1.10:学院计算各班级总智育成绩、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标记出各班级前40%的同学(实时在班级公示);以班级为单位上交证明材料电子版(①PDF格式;②文件命名“班级+姓名”;③内容:目录+证明材料扫描件);
2.2025.1.11-2025.1.12:学院202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与评选小组组织评审;实时在班级公示;
3.2025.1.13-2025.1.15:学院公示初评名单;
4.2025.1.16:根据模板填写省优/校优登记表电子版(①Word格式;②文件命名“省优/校优+班级+姓名”);
5.2025.2月底:送交学校学生处,经复审后(申报材料须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不符合填写标准的材料不予接收),将获选名单上网公示5天。评选结果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学生处统一将“省优”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发文,并将相关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报送;“校优”由学校发文。
6.2025年5月底前(具体时间以省里通知为准),“省优”名单的公示和公布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
六、其他说明: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优秀毕业生证书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被授予“省优”和“校优”者,如因故当年无法正常毕业,经学生工作部核实后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学校通知链接:https://xgb.wzut.edu.cn/wap/Art/Art_2214/Art_2214_145495.html
4.未尽事宜联系魏老师(行政楼217):0577-86683329,18105826071
温州理工学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