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温州理工学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添加时间:2022-12-21 浏览:

各毕业班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大学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我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观,现决定组织开展2023届省、校级优秀毕业生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3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优”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4%,“校优”比例为毕业生人数的16%。

三、评选办法:

1.按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排列,并按规定的名额确定名单(预留备选名单)。        

2.如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和总智育成绩名次之和相同时,再按总综合素质考评名次从低到高确定名单。        

3.成绩计算方法(依照学校计算方法操作):        

1)总智育成绩:

本科:总智育成绩=(第一学年智育成绩×1.1+第二学年智育成绩×1.2+第三学年智育成绩×1.3)/3.6;

专升本:2021-2022学年智育成绩    

2)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        

本科:总综合素质考评成绩=前三个学年综合考评成绩的平均分       

专升本:2021-2022学年综合考评成绩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3.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种文体活动、社团活动和公益活动,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师生反映良好;

4.学生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含)以上2022年12月的成绩        

5.智育总成绩要求:“省优”排名须在班级前10%,“校优”排名须在班级前40%;    6.综合素质考评总成绩要求:“省优”排名须在班级前10%,“校优”排名须在班级前40%;

7.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次数在两次(含)以上(单项奖除外);专升本学生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次数一次。

8.其他要求:

1)无课程成绩不及格;

2)“省优”:大学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党/团员”其他相当奖项两次(项)以上;专升本学生获以上奖项一次

3)“校优”:大学期间获校级(含)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党/团员”等荣誉称号或其他相当奖项一次(项)以上;专升本学生获以上奖项一次

五、评选程序和要求:

1.12月22日-12月23日:学院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领导小组与评选小组组织评审;

2.12月24日-12月26日:班级公示;预评选上的学生上交证明材料电子版①PDF格式;②文件命名“省优/校优+班级+姓名”;③内容:目录+证明材料扫描件。);

3.12月27日:学院评选领导小组与评选小组组织复审;

4.12月27日-12月29日:学院公示预评选名单;

5.12月30日-12月31日:根据模板填写省优/校优登记表电子版Word格式;②文件命名“省优/校优+班级+姓名”

6.2023年2月底:学校公示;评选结果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学生处统一将“省优”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发文,并将相关学生信息进行网上报送;“校优”由学校发文。

7.2023年5月底前(具体时间以省里通知为准),“省优”名单的公示和公布可在“浙江24365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通知公告”栏查阅。

六、其他说明:

1.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优秀毕业生证书在学生完成学业,符合优秀毕业生条件的基础上发放,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被授予“省优”和“校优”者,如因故当年无法正常毕业,经学生工作部核实后取消其“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3.学校通知链接https://xgb.wzut.edu.cn/wap/Art/Art_1969/Art_1969_121536.aspx

 

 

 数智-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材料.rar

 

温州理工学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