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挖掘、宣传在校大学生自立自强、奋发成才的感人事迹,展示我校大学生勇于面对困难、敢于承担责任、努力成人成才的良好形象,树立先进典型,引导广大青年学生以身边的榜样激励自己。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二届“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评选活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全校共评选不超过10名,每人给予1万元奖励。本次学院推荐不超过3人名额进入学校联评。
二、参评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在校普通本科学生(历届已获评学生不再重复参评);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勇于克服在学业、科研、生活或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
4.生活俭朴,无抽烟、酗酒等不良嗜好,无其他高消费、超前消费行为;
5.上学年智育成绩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在班级前50%;
6.上学年受助金额超过1万元(含1万元)的同学原则上不再参评(不包含奖学金)。
三、评选程序
1.学院推荐
采用学生自荐或组织推荐的方式产生参选对象,于11月6日之前根据附件1,附件2要求上报学院参评和联评,推荐到学校联评不超过3名。通过学院联评的学生同时在学工系统“第二届“青山慈善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批次发起申请。
2.学校评选
“自强之星”的最终评选结果由学校联评产生。各学院提供参评学生参选推荐视频(每人不超过2分钟),参评学生每人展示汇报时间为6分钟(含PPT),不予超时,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请人协助展示。学校联评时间暂定11月下旬,具体联评时间待通知。
四、评选要求
1.上报的材料含候选人汇总表(附件1)、风采录(附件2)、与个人有关的自强事迹的宣传报道材料(包括样报、样刊、网络截屏等如有),请参选的同学认真准备。
2.本次评选活动结束后,学院会充分发挥宣传阵地的功能,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本学院获得温州理工学院“自强之星”学生的典型事迹,充分发挥榜样的作用。
温州理工学院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