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温州理工学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推荐的通知

作者:【数智学院】 来源:【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添加时间:2025-03-12 浏览:

各位老师和同学:

为进一步加强校风学风建设,助力学校打好“申硕”攻坚战,全面做好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各项工作,深入推进“问理·育魂之旅”思政工作,激励同学们奋发学习,努力成才,按2024年温州理工学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的评选工作通知要求,先开展我院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名额

1.学习标兵: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升本在校在读学生,共推荐3人至学校联评;

2. 学风建设工作标兵: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普通本科、专升本学生,共推荐3人至学校联评;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标兵:

(1)思想品德优良,爱国、爱乡、爱校、爱院;

(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在学习中能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和刻苦钻研精神,表现突出,事迹感人;

(3)严格遵守校纪校规,自觉维护集体荣誉;

(4)积极参加班级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5)该学年获得综合奖学金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2.学风建设工作标兵:

(1)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为维护学校或班级的学风建设工作和学习秩序积极开展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2)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业成绩当年度无挂科,不无故迟到、旷课、早退,在同学中能起带头作用。

三、评选程序

1.学生自荐或班级推荐:学生对照评选条件,自行向班级辅导员递交申报材料,各班级动员和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积极参加评选;

2.公开演讲:学院对申报人进行审核后,组织参评人进行公开演讲,准备PPT进行汇报,陈述自己各方面的优秀事迹。演讲时间另行通知。

3.学院初评:学院按名额要求确定推荐人选,公示三天,报送学校学工部;

4.推荐至学校评审:校学工部组织评审,共评选出十名“学习标兵”、十名“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结果经公示后发文表彰。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1.辅导员要广泛动员、认真组织符合条件的同学进行申报和参与评选,认真做好申报的指导工作;

2.上学期发生重大恶性事故、安全稳定事件的个人或被通报批评的个人,及未解除处分的个人,不能参加本期的“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评选;

3.申报材料需附件1、2、3电子版,并附字数400字左右的个人主要事迹介绍,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个人事迹附上参选个人的电子版单寸照1张、近期生活照1张,照片应能反映参选个人的事迹和精神风貌;

4.申报学生需在2025年3月19日(星期三)前递交“学习标兵”“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申请表与汇总表给辅导员,过时当作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数据科学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5年3月12日

附件1:温州理工学院“学习标兵”申报表.docx

附件2:温州理工学院“学风建设工作标兵”申报表.docx

附件3:学院汇总表.xlsx